荆门仲裁委员会
公 告
荆裁公〔2015〕6号
湖北雨迪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未来农资股份有限公司、刘建平、叶艳、官军、翟燕群: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荆门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们之间的担保责任追偿权争议一案(荆裁〔2014〕金字30号),依照本会仲裁规则第71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等仲裁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证据和约定仲裁庭组成方式及选定或委托本会主任指定仲裁员的期间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逾期未就约定仲裁庭组成方式与申请人达成一致意见及选定或委托本会主任指定仲裁员或首席仲裁员的,本会主任将指定仲裁庭组成方式及仲裁员。
本会地址:荆门市东宝区象山大道53号(市政府院内第20栋4楼)
邮政编码:448000
联系电话:0724-2341678
201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