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裁公〔2017〕104号
湖北绿辰华顿能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福安):
你公司与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争议一案,仲裁庭定于2018年1月10日上午8:30在本会秘书处(荆门市政务服务中心西附楼316室)进行
第二次开庭,请你公司准时到庭;逾期不到庭的,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决。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再次开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本会地址:荆门市漳河新区双喜大道9号
邮政编码:448000
联系电话:0724-2376357
荆门仲裁委员会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