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决策部署,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同时,维护仲裁当事人的合法仲裁权利,现就本会恢复现场仲裁活动等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2021年9月3日起,恢复立案、庭审、调解等现场仲裁活动,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前来本会办理仲裁事务的人员,请自觉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和身份证进行查验,配合体温检测,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仲裁事务办理完毕即刻离开,不得在工作场所滞留。未佩戴口罩,所持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或拒不配合体温检测等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工作场所。
特此通告。
荆门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