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俊:
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朱延丽与被申请人张俊、周书梅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争议一案(案号为荆仲〔2023〕379号),由本会主任指定的仲裁员张莹组成仲裁庭进行审理。仲裁庭定于2025年5月28日15时在本会秘书处开庭审理,请你准时到庭;逾期不到庭的,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组庭及开庭通知书,请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秘书处领取前述文书;逾期未领取的,视为送达。
本会地址为荆门市漳河新区双喜大道9号,联系电话0724-2341670。
荆门仲裁委员会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