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星、彭璐: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荆门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与你们及其他被申请人之间的担保责任追偿权争议一案(案号为荆仲〔2023〕150号)。依照本会仲裁规则相关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本会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等仲裁文书。请你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秘书处领取前述文书;逾期未领取的,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证据和约定仲裁庭组成方式及选定或委托本会主任指定仲裁员的期间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逾期未约定仲裁庭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本会主任指定。
本会地址:荆门市漳河新区双喜大道9号
联系电话:0724-2341670 联系人:周秘书
荆门仲裁委员会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