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仲裁委员会
公 告
邹文书:
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老城支行与你及其他被申请人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争议一案(荆仲〔2025〕112号),由本会主任指定的仲裁员李枝峰组成独任仲裁庭进行审理。仲裁庭定于2026年1月2日下午3:00在本会秘书处开庭审理,请你准时到庭;逾期不到庭的,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组庭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本会地址:荆门市漳河新区双喜大道9号
联系人:刘秘书 联系电话:0724-2376357
荆门仲裁委员会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