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仲裁委员会
公 告
陈江杰:
申请人万丽君与你之间的民间借贷争议一案(荆仲〔2025〕277号),由本会主任指定的仲裁员吕孝国组成仲裁庭进行审理。仲裁庭定于2026年4月20日下午3:00在本会秘书处开庭审理,请你准时到庭;逾期不到庭的,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组庭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本会地址:荆门市漳河新区双喜大道9号
联系人:刘秘书 联系电话:0724-2376357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