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仲裁委员会
公告
曾龙、裴妍:
本会受理的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京山支行与你们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争议一案(案号:荆仲〔2025〕210号),依照本会仲裁规则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本会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等仲裁文书。请你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秘书处领取前述仲裁文书;逾期未领取的,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证据和约定仲裁庭组成方式及选定或委托本会主任指定仲裁员的期间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0日内。逾期将由本会主任指定仲裁庭组成方式及仲裁员。
本会地址:荆门市漳河新区双喜大道9号
联系人:王秘书 联系电话:0724-2376357
荆门仲裁委员会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