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仲裁委员会
公告
颜伟: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冯家文与你方之间的项目投资合同争议一案(案号为荆仲〔2026〕71号),依照本会仲裁规则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本会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等仲裁文书。请你方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秘书处领取前述文书;逾期未领取的,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证据和约定仲裁庭组成方式及选定或委托本会主任指定仲裁员的期间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日内。逾期未约定仲裁庭组成方式及选定或委托指定仲裁员的,将由本会主任指定。
本会地址为荆门市漳河新区双喜大道9号,联系电话(0724)2341678。
荆门仲裁委员会
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