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及相关规章制度,保证仲裁活动的独立性、公正性和廉洁性,2026年3月9日上午,依据《荆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管理办法》及《荆门仲裁委员会庭前廉政谈话制度》等,由秘书长邓华对本会仲裁员林强进行了首次庭前廉政谈话,再次为公正仲裁筑牢思想防线。

邓华秘书长指出,建立“庭前廉政谈话”制度,既是确保仲裁工作廉洁自律的客观需要,也是保护和关心仲裁员的重要举措,在此提醒各位仲裁员,在办案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仲裁员行为规范,落实办案纪律“八项严禁”,即:严禁隐瞒应回避情形或利益冲突;严禁为当事人推荐代理人、仲裁员或进行不当接触;严禁泄露仲裁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严禁在委托评估鉴定等环节违规操作;严禁办案期间私自联系当事人及代理人;严禁接受任何形式的宴请、财物及其他利益;严禁打听他人案件情况;严禁透露仲裁庭评议内容。
邓华秘书长强调,荆门仲裁事业的发展,是全体仲裁员共同努力结果,在此代表秘书处表示感谢。但是,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将依据《仲裁员办案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严肃处理。
仲裁员林强在接受谈话后表示,虽然担任仲裁员时间不长,但深刻理解廉洁公正对仲裁公信力的决定性意义,将坚决落实仲裁委的工作部署,严格恪守《荆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行为规范》,廉洁自律、公正裁决,以实际行动践行仲裁员的职责与使命。
此次庭前廉政谈话是荆门仲裁委员会建立常态化廉政教育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不断强化仲裁员的纪律意识与底线思维,致力于打造一支让社会各界信赖的高素质仲裁员队伍,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供坚实的仲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