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仲裁的范围,是指仲裁作为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可以解决哪些纠纷,不能解决哪些纠纷。我国仲裁法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如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仓储合同等合同纠纷和著作权、保险、商标、专利等方面的合同纠纷。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等涉及人身关系的纠纷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此外,劳动、人事争议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由专门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