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仲裁委员会官网
 
  您的位置:首页>>荆门仲裁委>>最新动态
荆门仲裁委员会辖区内仲裁员分组活动方案

为提高仲裁员队伍专业素养,彰显仲裁专家断案制度特色,加强仲裁员之间以及仲裁员与秘书处之间的联系与沟通,培养仲裁员对仲裁委员会的归属感和认同感,荆门仲裁委员会拟组织辖区内仲裁员分组开展活动。为确保分组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分组形式,提升仲裁员对仲裁委员会各项活动的参与度、自觉性,改善活动质量和效果,形成仲裁员队伍专业特色,有效整合仲裁员人才资源。
二、分组标准
分组以本会受理仲裁案件涉及专业划分为主,仲裁员所属地域划分为辅。共分为金融保险专业组、工程建设专业组、房地产专业组、公司证券投资专业组、综合组五个专业组,沙洋组、钟祥组、京山组(含屈家岭)三个地方组。综合组人数较多的,可以考虑细分为综合一组、综合二组。
三、入组要求
荆门市辖区(含县、市、区)内的仲裁员应当参加分组,辖区外的仲裁员不作硬性要求。分组选择尊重仲裁员个人意愿,秘书处可以根据专业组规模均衡需要,在征求仲裁员意见后进行适当调整。
原则上市中心城区(含东宝区、掇刀区、漳河新区)的仲裁员加入专业组,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县(含屈家岭管理区)的仲裁员加入地方组,地方组的仲裁员可以同时加入专业组。
四、活动内容
分组活动内容应当充分彰显专业化、学术性,主要包括典型案例研析、专业理论探讨及办案实务交流等。
五、活动要求
每个活动组设召集人1人,由活动组全体成员推选产生,负责活动召集、主持等工作;安排秘书1名,由秘书处工作人员担任,负责内容策划、活动通知、场所安排、会议记录、文档整理等事务。
每个活动组每年至少开展活动二次。活动应当做好签到、会议记录等档案留存工作,相关资料交由秘书处存档。
分组活动原则上以会议方式进行,必要时可以采取考察、调研等其他形式。本会组成人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参加分组活动。
分组活动时间、地点、内容应当在本会网站公布,仲裁员可以根据知识储备需要跨组参加活动。
六、组别调整
本会受理案件类型增加且数量较多的,可以增设新的专业组。仲裁员可以根据个人意愿申请调换专业组。
七、活动费用
分组活动费用主要由本会秘书处承担,必要时参加活动人员可以承担部分费用。需要列支活动费用的,各组应当拟定预算,事先报本会秘书处批准。
 
(责任编辑:admin)
 
 
荆门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版权所有   鄂ICP备2022018991号-1   鄂公网安备42080402000359号
  技术支持:荆门鑫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