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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常识
仲裁委员会由哪些人组成?
仲裁委员会由主任一人、副主任二至四人、委员七至十一人组成。仲裁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是该会的组成人员,以委员会的形式实施对仲裁机构的组织、领导和管理。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更换三分之一组成人员。新一届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由上一届仲裁委员会主任会议商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商会后提名,由市人民政府聘任。
(责任编辑:admin)
仲裁委员会的常设机构是什么?其职责是什么?
哪些地方可以设立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由谁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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